2008年11月6日 星期四

Home in Woodside, Queens








好像一直都沒給大家看我搬家後的房間,不知不覺從三月底搬入到現在,也已經八個月了。也很感謝當初 Ming 帶我去 Costco 以及 Ikea 採買,還幫我搬上來,所以我家才有這些家具。家具都是我自己挑的,自己組的,釘鏡子跟窗簾比較麻煩一點,最酷的是自己裝冷氣機的事,這也有不少朋友聽我說過,窗簾布黑色的部分,還是自己去布店剪的,出國真是讓人萬能啊!


雖然第一個月來美國時搬了三次,但前兩次我都不認為那是我家 :( ,我在 Manhattan 住了八個月之後,由於房東媽媽身體不適要搬回來,我也樂得不再付那麼高的租金,對紐約也比較熟了,看過很多朋友的家以後,覺得其他區也沒有我想像中的危險。(是的,剛來時由於被電影洗腦,還是會小心一點,但我絕對不會去歡別人說:紐約很危險怎麼辦!)
由於找房子的經驗很多,所以第二次找房子的時候,速度快很多,之前在 Manhattan 的房子,應該是我花了兩三個星期,不曉得是看到的第二十間還第二十一間,而現在住的地方是我當時第七間看的房子。看到第一眼就決定,我要住這!雖然房東們都還滿喜歡我的,我去看完房子他們有的還會寫信來說可以幫我保留,希望我快點決定,但當天回家後,我就立刻回 mail 謝謝其他之前說可以租給我的房東們。


當初的房間很陽春,前一個房客由於只來念一期語言學校,所以她並沒有添購甚麼家具,只有房東提供的床跟書桌椅子,連窗簾都是一塊薄薄的布貼在牆壁上,不能掀起來。去看房子的時候燈泡都壞光了,所以房間也很暗,但記得是一個很熱心的女生,並且誠實告訴我這房子有哪些優缺點,當時讓我最感到神奇的事,是她說她跟其他房客都不熟,一個房客是台灣人,另一個是韓國人。她告訴我韓國人她一眼都沒見過,台灣人也只有要繳網路費給他的時候,會拿錢給他,平常不會多作交談。


當時我覺得很神奇,但等到我搬入後,發現真的是這樣。原本我還很熱血的想要跟室友們打交道,過一兩個星期我就發現沒那個必要。不過我並沒有誇張到都沒跟韓國人講話,畢竟偶爾還是會見到,不過我跟他的交道大概也僅只於沒帶鑰匙會互相請對方幫忙開一下門,以及他曾經很浪費電,我請他注意一點,畢竟電費是大家共同分擔。在我搬進去之前,另一個台灣房客已經住了兩年,竟然連韓國人叫甚麼名字都不知道。韓國人名叫 Jayson,已經在那住了四年多了,不過進出十分規律神秘,連房東都不太清楚他到底在做甚麼。

後來台灣人回國,我找了以前的同學搬進來,是一個香港人,Sana,她從九月搬進來至今也兩個多月,但她也從來沒有見過 Jayson 。唯一一次她經過 Jayson 的房門,看到他房門沒關,本來 Sana 想說這是個和他打招呼的好機會,結果發現他只穿著四角褲,Sana暗自哎呀一聲,就離開了。其實這件事見怪不怪,之前我也要跟 Jayson 講一些事,所以去敲他的房門,發現他甚麼都沒穿就來開門,我就把眼睛別開說你要不要去穿件衣服,他老大倒是很瀟灑的說,喔!沒關係啊!我內心的O.S.:靠!你沒關係我有關係!快快把話講完就走了。

Sana 搬進來後,我們之間總算比較像正常的室友互動,雖然平時大家都也要上班上課。不過我們偶爾會一起去家裡附近吃飯,以前同學的聚會也會一起去, Sana 又會煲湯,又會煮大菜燉糖水,都是女孩子也比較有話聊,昨天也一起看美國總統開票,一起聽 McCain 以及 Obama 的演講,一起說 Michelle 的衣服真是超醜的,拜託她快點換掉。我們兩個對大陸的觀感也一致,她很愛台灣的小吃,我也很喜歡香港飲茶,所以我們也可以跟彼此聊自己的家鄉,她問我台灣是不是有人會騎單車環島,我說對啊,我計畫明年去,所以甚至還約了明年七月要一起去單車環島,很酷吧!總之,現在來了一個很棒的室友,我超開心的。

說到底,我是非常滿意現在這個地方的,以後要離開了,我一定會很捨不得這個我一手打造的小城堡。